旁边邻居装修堵了自家窗户

作者:爱看装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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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装修爱看装秀网讯:邻里之间离得近,互相帮助来得方便。本市市区有一对邻居,却因为住得太近,产生隔阂上了法庭。案中,张家和李家是一墙之隔的邻居,这是老楼房,两家共用一个阳台。今年春天,张家装修,为让自家住得舒服,对阳台结构进行了改变。李家认为影响了自家,交涉未果告上法庭。

  打官司前,李家求助击水律师事务所,卢彦民律师成为代理人。法庭上,原被告双方争辩极为激烈。原告李家称,张家装修过程中把两家相通的阳台改建,还堵上了自家卫生间的窗户,导致无法开窗换气,后原告为使自己的房屋恢复原状及获得对阳台共同部分的使用权,多次找到被告协商均被拒绝。被告却称,自己装修过程中没对任何房屋主体结构进行改动,至于原告家卫生间的窗户,在其居住前就是封闭的,是上一住户所为,而且自己在装修前征求了原告的意见,这样做是原告认可的。对于被告这一说法,卢彦民律师提出,被告应对此主张负举证责任,现其并未提供相应证据,故此抗辩不能成立。法院终采纳了原告律师意见,认为被告将原告卫生间窗户封堵,势必影响其采光及通风,故判决拆除。

  律师点评

  击水律师事务所卢彦民律师认为,相邻权是指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处理相邻关系时所享有的权利。具体来说,在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之间,任何一方为了合理行使其所有权或使用权,享有要求其他相邻方提供便利或是接受一定限制的权利。既然通风、采光等相邻权,是基于不动产物权具有支配和排他权利而产生的,那么相邻的双方应当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如一方给相邻方造成妨碍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根据《民法通则》第83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本案中因侵权行为人在装修过程中将邻居的卫生间窗户进行封堵,影响邻居的通风和采光权,其侵权事实成立,主张拆除是于法有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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